Friday, January 1, 2010

設立教會的目標

設立教會的目的

目的一:單要愛主事奉主
『當拜主你的神,單要事奉祂』(太四:10)。信徒藉團體崇拜並個人生活中遵行聖經教導來敬拜事奉神,將神配得的榮耀和讚美歸與祂!

目的二:愛主
關懷牧養信徒能在耶穌基督裏以真理、用愛心、按恩賜、彼此服事,建立耶穌基督的教會。(弗四:15-16)

目的三:傳揚基督救恩

教會存在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是傳揚救恩。我們要告訴全世界基督降世為人,代死十字架上,又從死裡復活,最後榮耀再來的好消息。

目的四:奉父、子、靈施洗
『奉父子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』(太廿八19)。洗禮的重要是信徒在基督的死和復活上與基督聯合,有新生的生命。遵照聖經教導,教會奉父子聖靈的名,給信徒施洗。

目的五:教導門徒遵守
門徒訓練要幫助信徒在思想、意志、情感、行為上都更像基督,成為成熟的基督徒;塑造未來教會領袖,成為委身的門徒和未來訓練門徒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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