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anuary 1, 2003

方健樞 Keith Fang


我的名字叫 Keith,信主已經六年。

信主前我覺得自己是一個樂觀的人,天跌下來當被蓋,其實是逃避不想去面對。中學時期返教會, 認識主耶穌,知道主耶穌愛我們每一個人並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,我才省察到自己的罪。我是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六日,悔改,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,並接受主耶穌作我的個人救主。

我雖然信了主,但是沒有追求的心,總是被上網,看電視,打波呢D吸引住。在家中也沒有讀聖經,祈禱的習慣,心就淡下來,忘記主耶穌的應許:我們每天親近祂,祂就與我們親近(雅各書4:8)。愛神的心淡了,就連教會都不想去,就有一段時間沒有教會生活。離開了神的生活靠自己的能力,做到就做,做不到的就不做,遇到困難解决的方法是逃避,結果就換來更多的逃避。對罪也沒有敏感,甚至犯罪,活在罪中。

神是愛我的,即使我離棄了神,但神從來沒有離棄我,祂透過祂僕人的手再一次將我帶到教會中。回看以往浪費的日子,沒有好好在主裏面紥根,我立志要追求神,在祂話語中成長。我每天讀經祈禱,求神幫助。很奇妙,神透過祂的愛讓我看到我的汚穢,自私,沒有愛心,忍耐,很多罪。我要靠住神改變,我每天讀經,聖靈就提醒我,生命就開始改變,對罪有敏感,並靠神勝過。以前覺得自己乜都唔得,神話比我知當我靠住神,是可以的。神也給我有勇氣在團契中事奉。每當想發脾氣,聖靈就提醒,然後我就開始認罪,祈求神幫助,心也有由神來的平安。我對神的信心也越來越大。在日後我也願意讓神掌管我的生命,靠神面對我生活中的所有困難。

(加拉太書2:20)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。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,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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